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正式议程,这次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这是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怎样的法律,其立法目的是什么?
通过编纂法典,提升立法系统性、整体性等
生态环境法典是民法典编纂成功后,我国的第二部法典。去年4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整体亮相,初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分5编,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
去年9月和10月,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分拆为两批完成了二审。12月,各编分拆审议后再“合体”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法典是新时代的法治标识。”在3月4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娄勤俭介绍,生态环境法典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新立新定,而是对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
为什么要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编纂成法典?娄勤俭从实践基础和现实情况作了解释。
从实践基础看,生态文明已经写入了宪法、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和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从法治建设看,以往生态环境立法采取分散立法,存在重复和不协调等问题。通过编纂法典,将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法典出台后,现行环境保护方面原法律不再保留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要回溯到2017年。当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启动“环境法典编纂研究”重大项目。2018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将环境法典编纂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提案,建议尽快启动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此后,她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关于将环境法典编纂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议案》,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草案)》。
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纂环境法典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三类项目。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作为法典编纂的重要参与者和亲历者,吕忠梅认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绿色低碳发展”专门设为一编,格外引人关注。她表示,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并独立成编,实现了发展模式与生态保护的体系整合,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协调发展与保护关系、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
经过常委会多次审议,这部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据介绍,这部法典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纳入法典,出台后不再保留原法律。同时,现行的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体现到法典中。
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法典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为今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留有空间,以体现法典的时代性、前瞻性。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环境法典将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础。”娄勤俭说。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杨许丽